为了深化贯彻落实习关于殡葬作业的重要指示指示精力,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议计划布置,全面办理占用犁地、林地、草原等违法违规散埋乱葬行为,坚决遏止墓地违建乱象,推进殡葬变革和殡葬作业更好服务于保证和改进民生、促进精力文明和生态文明建造。现就我旗违建墓地整治作业公告如下:
1.整治内容。全面依法办理我旗公路、铁路沿线两边及河道办理范围内;犁地、林地、草原、城市公园、水库邻近、景色名胜区、文物和水源保护区等“三沿七区”范围内各类违建墓地。
2.整治规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逐渐加强公墓办理的定见的告诉》(〔1998〕25号)规则,一是掩埋遗体单人墓占地不超越4平方米、双人合莽墓占地不超越6平方米。二是禁止墓地内建造围墙、牌楼、硬化院子、墓堆以及石碑高度不超越0.8米,宽度不超越0.6米,鼓舞实施卧式石碑。三是禁止个人私自生意坟场。
3.采纳办法。经过美化遮盖一批、搬迁一批、平坦一批等方法方法,分类进行办理。对“住所式”墓地、硬化大墓、活人墓,撤除原有修建、康复土地功能;对具有根本安葬条件,能够美化遮盖的零散、成片各类违建墓地,经过美化、搬迁、深埋等方法予以先期整治;对不具有根本安葬条件,无法美化遮盖的零散、成片违建墓地,要先建后迁或暂时转存安顿,在具有根本安葬条件的基础上,经过搬迁等方法予以办理;对无主违建墓地,由嘎查村委员会经过造访寻查,依法依规办理并妥善安顿。
4.办理时效。广阔居民在苏木镇人民政府送达的整改时限内,应自动按照办理规范做自行撤除,对逾期不撤除的,根据有关规则法令法规规则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按照法令来追查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