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二月,万象更新,大街两旁树木健壮,枝繁叶茂,绿洲花团锦簇,分外妖娆。好景需求各个市民一起精心看护,可是一些当事人因为遵法认识淡漠,损坏了城市美化及其设备,愈加损坏了城市文明形象。
近期,鹿城区归纳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巡查至南郊大街东龙路某幼儿园邻近时,发现该处有两个树木栓有蓝色绳子,绳子紧紧绑缚树干用于设置警戒线,执法人员立刻联络该幼儿园的负责人了解状况,责令其整改,并发放了相关法律文书。
经查询,该幼儿园在门口设置了活动围栏以保证学生教师的出行安全,在树干上私行拴上绳子设置警戒线是为了固定活动围栏,此举违背了《温州市城市美化法令》第二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则,已构成损坏城市美化和美化设备,该幼儿园将面对100元的罚款。
在许多市民的潜认识里,只需不乱砍乱伐、私行发掘绿洲就不会构成损坏城市美化,可是依树搭棚、私拉天线、拴树木等行为仍有违背城市美化法令的危险。维护城市的一草一木是每个市民的职责,人人都该担当起监督和维护城市绿洲的职责,一经发现损坏行为应当立刻阻止或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