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物业管理公司不答应住户家装置防护栏,但是当住户家中产生被盗事情后,物业管理公司却又无半点说法。昨日,南京龙江小区的周女士致电本报“新闻110”,勃然向记者表明,她预备将这一不称职的物业管理公司告上法庭。
周女士说,她家住在龙江小区一幢楼的第3层,最初在装潢时曾想装置防护栏,以加强安全性,可物业管理公司规则,一楼与二楼的住户能装置防护栏,二楼以上的住户则不答应装置。她问物业管理公司出完事怎么办,其时物业管理公司有关人员表明,他们每幢楼24小时都有保安人员值勤,不会出事的。但是在2日清晨1点半至3点这一段时间内,她家中却失窃了,客厅窗户大开。她当即报警。经现场剖析,窃贼是经过爬窗户进入的。周女士说,事发后,她找物业管理公司理论,物业管理公司有关负责人却泰然自若地表明,这仅仅一种偶尔状况,他们没办法。周女士愤慨地说,不答应住户装置防护栏,可出完事又不愿承当相应的职责,这样的物业管理公司起什么用?(彦文海燕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