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过马路要走过街天桥、人行横道、地下通道,不要随意的翻越隔离护栏,因为这些设施把行人和机动车分隔开,保证人民群众的安全不受到伤害这是大家都知道的。然而一些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这不仅本人会有很大的危险,也会给交通带来不可估量的安全风险隐患,一些翻越隔离设施而酿成惨剧的案例,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重视!
交通护栏、绿化隔离带等交通安全隔离设施是为实现人车分道、车车分道而设置的物理设施。隔离车道内行驶的车辆驾驶人有当然的认知性,即可以推断本车道内没有人员翻越横穿,当行人跨越隔离设施过街时,在隔离的车道内会与机动车出现冲突而发生意外事故,酿成悲剧。
在机动车正常行驶时,本来机动车可以加快速度行驶,可因为行人翻越隔离护栏,迫使机动车速度不得不降下来,同时也会造成驾驶人紧急刹车导致车辆碰撞、刮擦事故发生,制造交通混乱、拥堵。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的其他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相应的责任;有证据证明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相应的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翻越隔离护栏行为既违反了相关交通法律和法规,同时也有损城市形象,更是对自己生命的一种漠视。翻越隔离护栏的行人应多为自己和家人着想,不能只图一时方便而不顾自己的人身安全。同时也希望广大市民从自己做起,并友善提醒身边行人注意遵守交通规则,为构建文明城市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